新約聖經的可信性(1)

上期論到舊約聖經的可信性,這期我們會說到新約。對於一個信奉安拉降示給穆罕默德的穆斯林而言,聖經之所以被刪改是因為聖言或啟示必需是神透過天使一句一句將話語傳給先知,再原汁原味地流傳和記錄下來;安拉或天使對先知說阿拉伯語,所以翻譯出來的古蘭經也失真了。但真神必需用這種死板的傳話筒式對話嗎?

面對著重古蘭經的穆民基礎於舊約的新約信仰內容

神對人的說話是多種方式的:靠先知傳話、向人發出一些記號,甚至是感動和啟發一些人教導天國的真理。如此的話,傳話者的權威和內容的驗證對於我們理解哪些是神的話語有關鍵的作用。傳話者的權威方面,耶穌在世時所教導的門徒是否最具權威?如果是這樣,為何《十二使徒遺訓》無法成為正典的一部份,但作者不明的希伯來書,還被列入新約正典之中?傳話者的權威不單只在於作者與耶穌的共同經歷,傳話者的真正權威在於他們在文本中,充分運用舊約的記號和根據來說明自己所寫的話從神而來。因為神並沒有在歷史的盟約中背乎自己,新約不是廢棄律法,而是從律法下的不順服裡神仍憐憫和揀選、恢復和更新。所以新約的權威在於舊約,連耶穌也是這樣說過:「…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初期教會的大公會議就是歷代初期教父反覆驗證新約書卷內容的結果,而這個內容的驗證過程在初期卻是被動的:在討論某些書卷的作者出處和正統性之先,在教會歷史中,首先是異端編修自己的新約經目切合他們的神學,教會和教父才感到必需確認公信的新約經目以完整表述神對普世所說的話。

但基礎於舊約的新約信仰內容並不是新約可信性的全部,對於每個屬基督的人,聖靈、聖經與人子耶穌的互動是新約作為見證真理之文本的自我宣稱;面對穆民中的無神論者,手抄本、多元作者與其他歷史記載的歷史性是不容易推倒的。下期我們會探討這些新約可信性的其他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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