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赦免,就赦免了 – 淺談與穆斯林交流對話

說赦免,就赦免了 – 淺談與穆斯林交流對話

一月廿七日至二月十日,一連三個週六,建道神學院與不同差傳機構為教會牧者舉辦了名為香港教會新挑戰 – 伊斯蘭教在香港傳教情況的聚會,三個星期的聚會,參加者踴躍,相信與會者都感受到一股逼在眉睫的壓力,要好好裝備會眾,以福音面對當前世界的變化。

在第二場聚會中有人提出一個常被穆斯林朋友引起討論的話題,「神說要赦免,就能赦免了」,可以嗎?由於與會者都是教牧同工,這話題容易回答,不同的代贖例子,自然而合理的提了出來去解答這話題。 

但相信這些回答的例子或邏輯,未必能叫穆斯林提問者信服。我想要先了解這命題背後的信念,神(真主)是全能的(無所不能),這是基督信仰者或穆斯林都接納的前設,全能的神「說要赦免,就能赦免了」。其實在這命題前,基督徒與穆斯林所信的神與真主之間,已有很大的鴻溝,穆斯林所相信的真主是絕對的主權者,絕對到一地步,連真主自己都不能受自己先前說過的話所左右,所以伊斯蘭沒有救恩的承諾,因為真主的絕對主權不能被承諾限制。基督教所相信的神,卻是大能者起誓約束自己,且是守約施慈愛,又不會以有罪為無罪的神。

從這個角度來看「神說要赦免,就 能赦免了」,穆斯林朋友的命題,已把自己立在不敗的地位,因為真主就是有這樣的主權,反之基督徒用各類的例子來解釋救贖的需要,無論如何合理合邏輯,在穆斯林來看,恐怕只覺得是純屬詭辯,絕對不能贏得他們歸主,尤有甚者,覺得你是向他宣告你所信的神不是無所不能的罷了。

在與穆斯林對話交流中,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我們是相信同一位神,以為只是部份表達不同,理解各有不同,理性邏輯交流對話就能了解。其實理性不能解答所有神學的問題,耶穌是神的兒子,兒子又不比父年幼,與父同樣自有永有、同等同榮同尊,聖子從童女而生,又死而復活,甚至三而一的真理等等,都不可以盡按人間的常理去分析和理解。

基督信仰是神啟示的真理,不是人的想像而來的理論,要改變前設思想,把對方拉到神的啟示中,從神的說話去了解才能解決他們心中的疑難。所以建議要熟讀聖經,也善用聖經,在與穆斯林交流對話中,多引用聖經,必會收奇妙而事半功倍的果效。

回到上文所題的全能的神「說要赦免,就能赦免了」,可以嗎?

這不是能與不能的問題,而是神的性情或屬性的問題,所以建議先與討論者翻閱以下經文,一節一節的誦讀。如要解釋,讀完經文後才作解釋吧。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

「因為罪 的工價乃是 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 我 們 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

「公牛和山羊的血, 斷不能除罪。」(來十4)

「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 財多的人,一個也無 法 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 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四十九6-8)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當然我們知道沒有什麼絕對的標準答案能叫人聽後會怎樣的順服且歸向神,但我們深信主的話本身有奇妙的能力,能開啟人的心靈,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深願我們常有主的話回答別人的提問,叫更多的穆斯林蒙聖靈的啟示和引領,明白真道。

文:羅惠強

分享到: